Thursday 22 February 2007

The Crucible

這篇好像以前有在ptt發過。2012年因為重讀了劇本,再稍微修改增補。

Arthur Miller的作品,曾兩度拍成電影,1996年版由Daniel Day-Lewis and Winona Ryder主演,台灣翻譯為《激情年代》(…)。演技之王Daniel Day-Lewis因為拍了這部片而認識Miller的女兒Rebecca,Rebecca在電影圈也十分活躍,既編又導也演。

本劇是關於美國十七世紀witch-hunt的故事,Miller選擇這題材寫作的主因是寫作的同時美國瀰漫的麥卡錫主義(赤色恐怖;恐共造成的迫害)因此頗有以古諷今的味道。

Miller並不掩飾他的諷刺意圖,甚至在劇本的內容中就大剌剌地花了好幾頁在寫他對美國政府以
掃蕩共產主義之名行恐怖統治之實的不滿。Miller也因這個劇本被列入黑名單。

仗著看過電影,就一直拖著沒讀這個劇本,畢竟它的情節不是讓人很願意再看一次(太黑暗了)。這幾天因為某原因把劇本找來讀,沒想到有個意外發現,是看電影看不到的。

是Miller的舞台指示(stage direction)--如果那可以稱之為舞台指示的話。

在舞台指示的部分,除了如上述的敘述會時不時插入劇本之中以外,Miller也常用小說筆法用極大篇幅交代出登場角色的人物性格、他的背景來歷、甚至他的未來遭遇,這在劇本中是很少見到的,也很難行得通,事實上,實際演出中這些敘述當然是完全被刪除的,而觀眾在欣賞時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勁。這樣的劇本模式對讀者似乎也是干擾的成分為多,因為劇情發展不斷被打斷,發現作者又要出來長篇大論,真的滿想跳過去:p 以前給過我類似感覺的大概只有Eugene O'Neill的獨幕劇Hughie(完全是在寫小說…),不過The Crucible似乎在這方面更誇張一點,但用意自然不同,具有臧否真實人物的目的,所以

最近麥卡錫主義有點還魂,對此有興趣的不妨讀讀這劇本。有中譯本,跟電影一起推出的,這年頭很少有這種劇本行銷手法了,真是珍貴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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