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 22 October 2007

The Country

by Martin Crimp


--我剛開始看覺得滿好看的,但是他的格式很Annoying。

--就像現在這樣。

--沒錯,就像現在這樣,完全不知道講話的是誰。

--還好他每一場戲都只有兩個角色出現。

--補充一下,總共三個角色。

--結論是等你稍微有點名氣地位,你想怎樣搞就怎樣搞,管他讀者去死。

--他有很仁慈的給一點舞台提示讓我們知道講話的大概是誰。

--不過看久了習慣了就還是摸得清啦。

--所以他沒錯,是我們不好,我們被閱讀習慣制約。

--屁!當然是他的錯。

--相對於格式,有更嚴重的問題。

--我知道!我看不懂!

--我看不懂最後一幕。

--最後一幕之難解,讓前面本來懂的部份也變得不懂了。算是我沒慧根好了。

--對,你沒慧根,哈哈。